《年齡》三傳通讀進門之隱公元年(2)
作者:三純齋主人
來源:“三純齋”微信公眾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五年歲次甲辰四月廿七日戊戌
耶穌2024年6月3日
[年齡]元年春,王正月。
在正式討論《年齡》和三傳前,有一點需求提早說明:并不是《年齡》一切記錄,三傳都有對應解讀,有些記錄《年齡》有而三傳都未關注,這種情況稱之為有經無傳。三傳有些記錄則是對《年齡》沒有記錄的工作做的補充,這種情況稱為有傳無經。
來看《年齡》開篇這六個字,《左傳》相關記載:
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繼室以聲子,生隱公。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為魯夫人”,故仲子歸于我。生桓公而惠公薨,是以隱公立而奉之。
元年春,王周正月,不書即位,攝也。
惠公,即魯隱公的父親魯惠公。元妃,有學者包養心得認為這里的“妃”通“配”,元妃即原配夫人,也就是俗稱的正妻。當時的婚姻軌制可以簡單懂得為“一夫一妻多妾”。丈夫的正妻只能有一位,但可以有多包養dcard位妾室。正妻也稱明日夫人,在三傳里凡稱“夫人”的普通都意味著特斧正妻。正妻成分高于其他妾室,生的兒子稱為明日出或許明日子,明日子中的老邁即明日長子。其他妾室即俗稱的庶夫人,庶夫人生的兒子稱為庶出或許庶子。明日子和庶子的出生分歧,決定了他們繼承權優先水平分歧。
魯惠公最早的正妻是孟子。“孟”指在姊妹中的排序,即“孟、仲、叔、季”之孟,意味著這位夫人是姊妹中的老邁。“子”則是她的外家姓。當時最年夜的子姓國是宋國,孟子應該是出生宋國的姊妹中排行年夜姐的男子。雖然沒明說,但從后面文字里可以推測出來,作為魯惠公的元妃,孟子并未給魯惠公生下明日子。
孟子往世后,另一個男子聲子為魯惠公生下了一個兒子,就是后來包養故事的魯隱公。按史書記錄,魯隱公名息姑(注:《史記·魯周公世家》記錄為息)。聲子的出生應該不是很高貴,《史記·魯周公世家》稱聲子為魯惠公的“賤妾”。“聲子”包養管道的“聲”是她的謚號。子,意味著她也是出生子姓諸侯國——甚至能夠也是宋國。當時諸侯婚姻中通行一種媵妾軌制,即諸侯嫁女的時候,會讓女孩子的妹妹(注:即“娣”)或許包養妹侄女跟著一路嫁過往,這些隨嫁的就是媵妾。媵妾的成分低于妻,但高于其他妾。媵妾制的好處是,當時諸侯聯姻年夜多有政治聯盟的含義,正妻包養網評價一旦不測逝世亡,媵妾就接替正妻地位,從而最年夜水平保證外家一方的好處——反過來講,也是保證男方與女方之間結下的姻親聯盟不決裂。聲子,大要率就是媵妾制下隨孟子陪嫁過來的。不過從后面魯成公八年《左傳》說“凡諸侯嫁女,同姓媵之,異姓則否”,可見媵妾紛歧建都是本國的,同姓諸侯國的男子也可以作為媵妾陪嫁,這也是為何此處并不願定說聲子就必定是宋國男子。這里雖然說孟子往世后魯惠公“繼室以聲子”,但從后面良多細節可以看到,魯惠公并未在法理上明確聲子就此代替了往世的孟子成為了夫人——這也為魯隱公的繼承權埋下隱患。
在孟子和聲子之外,此處還出現了第三個男子仲子。仲子的稱呼與孟子類似,意味著她在姊妹中排行第二、是子姓諸侯之女。仲子的父親是宋武公。可是孟子和仲子是不是就必定是姐妹倆中的老邁和老二,還真欠好說,只能確定她們倆是本身那一代姐妹中的老邁和老二罷了,也許都是宋武公的女兒,就是統一輩人中的年夜姐和二妹,也許是兩代人,但本相若何此處缺少更權威的史料來佐證。仲子最年夜的影響力,是她為魯隱公生了一個同父異母的弟弟,按史書記載,這孩子名允,即后來的魯桓公。
“生桓公而惠公薨,是以隱公立而奉之包養網比較”,講述魯惠公往世后魯國圍繞國君繼承人做出的設定。魯隱公的“立”,從后面許多細節上看,應該不是就真的被立為國君,魯隱公對本身的定位類似當初攝政的周公,至多他本身不認為本身是魯國的國君。相應的,所謂的“奉之”,就是說雖然魯隱公攝政,但魯國仍然尊奉魯桓公才是國君。即此時魯國名義上的國君是魯桓公,但實際上由于魯桓公幼小,由魯隱公攝政——這種二元架構,導致后面良多工作比較尷尬,具體碰到了再細說。
需求說明的是,此處的“魯隱公”“魯桓公”這種稱謂嚴格講分歧適,因為此時兩人都活著,“隱”包養條件和“桓”是他們往世后才有的謚號,但因我們是站在后人的角度,所以約定俗成沿用此稱呼。類似的后面鄭莊公、齊桓公這種,對其他列位國君也都是活著就稱謚號。
第一段意思說,魯惠公的元妃是孟子,孟子往世后,魯惠公以聲子為繼室包養平台。當初,宋國的國君宋武公生了一個女兒仲子,這女孩平生下來掌紋就像文字,辨認出來是“為魯夫人”,后來嫁給了魯惠公,生的孩子就是魯桓公。魯桓公誕生不久魯惠公就往世了,于是魯隱公攝政但尊奉魯桓公為國君。
第二段是《左傳》包養網比較對《年包養網比較齡》經開篇六個字的具體解讀。“元年春,王周正月,不書即位,攝也。”魯隱公元年春季,周王室歷法的正月,《年齡》在這里沒有明確記錄魯隱公即位,是因為他只是攝政。
等后面看到更多魯國其他國君元年的第一條記錄,就能更好的懂得“不書即位,攝也”這句話了。正常情況下,假如魯隱公若即位為國君了,則《年齡》這條記錄應該是“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才對。之所以《年齡》沒有這般記錄,是因為依照禮法,先君往世后新君靈前即位,但當年仍然要用先君的年號,次年正月,新君要舉行即位年夜典,然后才改年號,這一年才是新君的元年。按這里說法,魯隱公應該并沒有舉行即位年夜典,以示他只是暫時性攝政,所以《年齡包養行情》里也沒有寫他即位。
再來看《公羊傳》對“元年春,王正月”的相關記載:
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春者何?歲之始也。王者孰謂?謂文王也。曷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年夜一統也。公何故不言即位?成公意也。何成乎公之意?公將平國而反之桓。曷為反之桓?桓幼而貴,隱長而卑。其為尊卑也微,國人莫知。隱長又賢,諸年夜夫扳隱而立之。隱于是焉而辭立,則未知桓之將必得立也;且如桓立,則恐諸年夜夫之不克不及相幼君也。故凡隱之立,為桓立也。隱長又賢,何故不包養甜心宜立?立適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桓何故貴?母貴也。母貴則子何故貴?子以母貴,母以子貴。
先是解釋了元年、春、王等幾個字的深層含義。然后強調了之所以說“王正月”,是為了傳遞一個觀念——“年夜一統也”。
“年夜一統”的提出,很是契合漢初的政治需求,這也是公羊學在漢初能勃興的主要緣由。漢初劉邦曾分封諸王,結果導致了漢景帝時期的七國之亂,漢武帝后來實行推恩令,減弱藩王的實力,在慢慢改變漢高祖留下來的政治體制過程中,亟需一套理論上的支撐。公羊派提出的“年夜一統”理念,剛好滿足了這一政治需求。《公羊傳》此處的“年夜一統”意思是說當時全國都奉周禮,諸侯統一于周皇帝權威之下。以此類推,則后來全國都應該年夜一統于中心正朔之下,諸侯決裂及處所割據勢力都不應該出現或許說即便出現了也應該至多在名義上要臣服于中心政權的統一治理才對——堅決維護中心政權的統一權威,是公羊學的一個主要特點。
接著解包養違法釋了為何《年齡》此處不明包養感情言魯隱公即位。《年齡》這樣寫是為了玉成魯隱公的心意。魯隱公本來的心意就是要將來還政于魯桓公的,之所以最后要還政于魯桓公,是因為魯桓公雖然年幼,可是他成分尊貴,魯隱公雖然年長,可是出生相對較低,魯桓公才是魯惠公君位的符合法規繼承人。但兄弟倆的尊卑之別不是很年夜,普通國人也不明白這點。大師都覺得魯隱公年長並且賢能,于是諸位年夜夫就擁戴了魯隱公。假如魯隱公當時即位了,后來魯桓公能不克不及即位就欠好說。並且當時魯桓公年幼,假如魯惠公往世后他直接即包養妹位,生怕包養sd朝里的年夜臣也未必安心輔佐他。所以魯隱公暫行攝政。魯隱公之所以沒有明確即位,說明他一開始就想的是要未來還政于魯桓公。魯隱公既然年長並且賢能,為什么不克不及即位?因為依照“立適(注:適,通明日)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原則,包養dcard魯隱公不適合。為何說魯桓公成分更尊貴?因為他母親的成分更尊貴。為何母親成分尊貴則兒子成分尊貴?因為“子以母短期包養貴,母以子貴”。
《公羊傳》之所以這里特地強調繼承權優先順位緣由在于,在當時,第一順位的繼承人,往往繼承了父親的官方政治位置、家族里的宗族位置以及財物等等,其他孩子則無法享用到這些權益。繼承優先權的背后是宏大的好包養女人處。若無一個確定繼包養甜心網承權優先順位的標準,必定會出現受好處誘惑引發的紛爭甚至釀成血案。
公羊派這里提出繼承人優先權要依照“立適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原則,這說了兩種情況:有明日子時,明日子按年齡長幼確定繼承權的優先順序;無明日子時,庶子里誰的成分更尊貴就優先選擇誰為繼承人。這個原則后人簡單歸納綜合為“明日長子繼承制”——嚴格說,這個說法禁絕確,因為“明日長子繼承制”并未解釋一些特別情況,如明日長子殘疾或有其他缺點不適合做繼承人、無明日子時若何等情況,但我們了解這個瑕疵就行。
以明天的目光看,選擇繼承人應該選賢任能才對,公羊派卻為何要主張這樣的原則來決定誰優先繼承呢?緣由很簡單,所謂“賢能”,這個標準沒法精確權衡,缺少可操縱性,一家弟兄好幾個,你說老二賢能,我說老三優秀,怎么辦?爭論不下來了只好訴諸武力。而“明日長子”則是有統一精確包養情婦的標準——正室夫人生的長子——這個標準雖然簡單粗魯但可操縱性強,是以,成為后來名義上尊奉的原則。
魯隱公和魯桓公誰才是魯惠公的第一繼承人,就是依照“立子以貴,不以長”原則確定的。因為魯惠公的正室夫人孟子沒有生兒子,現有的兩個兒子都不是正夫人所生。但魯桓公的母親仲子位置更尊貴一些,因為明確說了她是宋武公的女兒——畢竟,當時這種貴族的婚姻背后往往都有良多政治好處的考量,普通正室夫人的出生都相對尊貴一些,也意味著正室夫人的包養網單次外家勢力相對強年夜一些,假如獲咎了某個孩子的母親,很能夠意味著你獲咎了這個母親背后的政治勢力,那會引發什么問題就欠好說了。年夜的話包養甜心網,真的能夠會身故亡國。這點,距離魯隱公時期不遠的周幽王和周平王就是例子。周幽王寵愛褒姒,想立褒姒的兒子為太子,當時正牌的太子是宜臼,他的母親是申國國君的女兒,為了維護女兒和外孫的好處不被侵略,申侯聯合戎人發動叛亂,導致周幽王身故西周覆亡。也正因為這個緣由,宜臼雖然后來在一些貴族的擁立下繼承了王位,成了周平王,但很長一段時間里,他背上了弒父的罪名,導致有一部門勢力是拒絕承認他的符合法規位置的。魯隱公與魯桓公比擬,也缺乏一個強無力的姥爺,否則魯隱公就可以名正言順地即位了。
在強調了繼承人選擇的原則后,《公羊傳》針對魯隱公包養留言板和魯桓公哪個人更有繼承權做了歸納總結,得出另一個主要的結論即“子以母貴,母以子貴”。“子以母貴”,魯桓公繼承權優于魯隱公就是例子;“母以子貴”,反過來強調了孩子繼承了相應的權利位置后,母親成分位置對應獲得晉陞,具體表現在《年齡》中就是,若母親不是先君正夫人但兒包養俱樂部子后來即位為國君,則母親往世時《年齡》相關記錄對其稱呼為“小君”——這本是對國君夫人的稱謂。
《榖梁傳》對“元年春,王正月”的相關記載如下:
雖無事,必舉正月,謹始也。公何故不言即位?成公志也。焉成之?言君之不取為公也。包養網ppt君之不取為公何也?將以讓桓也。讓桓正乎?曰:不正。《年齡》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隱不正而成之,何也?將以惡桓也。其惡桓何也?隱將讓而桓弒之,則桓惡矣。桓弒而隱讓,則隱善矣。善則其不正何也?《年齡》貴義不貴惠,信道不信邪。逆子揚父之美,不揚父之惡。先君之欲與桓,非正也,邪也。雖然,既勝其邪心以與隱矣,已探先君之邪志,而遂以與桓,則是成父之惡也。兄弟,天倫也。為子受之父,為諸侯受之君。已廢天倫而忘君父,以行小惠。曰:大道也。若隱者,可謂輕千乘之國,蹈道,則未也。
也認同魯隱公從一開始就是準備要還政于魯桓公的——這點三傳見解分歧。所以《年齡》沒有明確記錄他在元年春季正月即位。但魯隱公準備讓位于魯桓公這件事對不對,《榖梁傳》則認為不對。雖然認為魯隱公這件事做得不對,但“《年齡》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惡”,還是玉成了魯隱公。之所以玉成魯隱公,是為了反襯魯桓公的惡——因為魯隱公本來就是要還政于魯桓公,結果還是被魯桓公殺了,一對比,更突顯出魯隱公的善與魯桓公的惡。包養妹但《榖梁傳》認為,魯隱公雖然這件事上做的是“善”,但并不對。在《榖梁傳》看來,“好”和“對”是兩個概念。例如魯隱公一開始就準備將來要還政于魯桓公,就是包養情婦做的好但不對。緣由在于“《年齡》貴義不貴惠,信道不信邪”。這里的“信”,通“申”,表現宣揚。這句話意思說《年齡》褒揚的是年夜義,而不是小恩小惠,崇信宣揚的是邪道而非正道。“逆子揚父之美,不揚父之惡”,意思說一個真正孝順的兒子,要想辦法彰顯本身父親好的品格行為,而不是彰顯父親欠好的方面。當初魯惠公準備把繼承權給魯桓公,這點自己就不正確——《榖梁傳》為何會認為魯惠公選擇魯桓公而非魯隱公繼承國君是不正確的做法,是我讀到這里的迷惑,但《榖梁傳》對此并未有進一個步驟的解釋。我本身揣摩,能夠就是《公羊傳》里那句“其為尊卑也微,國人莫知。”二人都不是明日子,成分尊卑既然差別不年夜,那就長且賢的魯隱公才是正確的選擇——但究竟是不是這般,我也不確定了。
《榖梁傳》認為魯惠公選擇魯桓公做繼承人是不對的,認為“雖然,既勝其邪心以與隱矣,已探先君之邪志,而遂以與桓,則是成父之惡也。”——言下之意,魯隱公之所以能攝政,其實魯惠公在往世之前已經默許批準了,而魯惠公之所以能默許魯隱公攝政,就是心底了解本身選擇魯桓公繼承君位不正確,于是有興趣識往糾正。而魯隱公應該也清楚父親的心意,在這種情況下,他還是攝政想著未來要還政于魯桓公,就是縮小了父親在這件事上惡的一面。所以《榖梁傳》得出結論說:“兄弟,天倫也。為子受之父,為諸侯受之君。已廢天倫而忘君父,以行小惠。曰:大道也。若隱者,可謂輕千乘之國,蹈道,則未也。”兄弟的長幼順序,是老天定下來的。做兒子的,要按照父親的請求,做諸侯的,要按照君王的請求。而魯隱公的所作所為恰好是既不按照老天定下來的順序,又不按照君王和父親的意愿,目標不過是為了他本身以為正確的小恩情施于魯桓公罷了。所以說,相對于為君為諸侯的年夜道而言,魯隱公的行為只是大道罷了,為了這點大道而輕視了魯國國君這樣主要的成分應該承擔的更年夜擔當,就一個及格的國君標準而言,他沒有做到。
《榖梁傳》顯然更實際,認為魯隱公為了小恩小惠而廢棄年夜義的這個觀點,似乎也更合適我們明天人的見解。
其實,人生良多時候就是在不斷選擇、取舍。有得必有掉,有掉必有得。得掉之間,哪個更主要,只要做抉擇的人本身明白吧?我一向覺得,得掉之間看你更重視哪個、獲得的哪個女大生包養俱樂部能更讓你覺得心安,只需覺得心里溫和對得起本身的良知,那做出的抉擇就不要后悔了。所謂“但行功德,莫問前途”就是這個事理。就像魯隱公一開始就想著將來有一天要還政于魯桓公,有人褒揚有人斥責,至于這個念頭對不對,見仁見智了。我想,魯隱公做出這個決定的時候,至多他是覺得這樣的結果,能讓他安心吧。
《年齡》開篇六個字的解讀,暫且到此為止。別的說兩個包養價格延長的話題:
一包養條件是在這里,看到了公羊派對于宗法制下繼承人優先權的一個主要原則即“立適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這個原則跟《左傳》對于繼承人優先權的確定方法,細節上還是有些區別。后面魯襄公三十一年,圍繞魯襄公繼承人的選擇,《左傳》借叔孫豹之口提出了“年夜子逝世,有母弟則立之,無則立長。年鈞擇賢,義鈞則卜,古之道也”的原則。一對比就能發現,在有明日子的情況下,繼承人的優先選擇上《公羊傳》和《左傳》分歧,但沒有明日子只要庶子時,優先權的選擇順序《公羊傳》和《左傳》則分歧。《公羊傳》強調母親的佈景,《左傳》則不考慮母親的佈景,依照年齡優先、才能優先、天意優先的原則確定繼承人。
二是《史記》里與此對應的一些記載,在細節上與《左傳》有些分歧。如《史記·魯周公世家》的說法,仲子本來是娶來做魯隱公(當時還是令郎)夫人的,但魯惠公因其貌美而把兒媳婦變成了本身媳婦。並且也明確記載了魯惠公“登宋女為夫人,以允為太子”——假如是這樣,那魯隱公和魯桓公的繼承權誰優先就最基礎沒有什么好爭議。此外,《史記·周本紀》明確記錄說“(周平王)四十九年,魯隱公即位”——也與《年齡》明顯分歧。我個人懂得,司馬遷之所以明確說魯隱公即位,是因為他認為魯隱公的國君成分是后世承認的,所以依照正常的國君來記錄此事。但實際上許多細節看,魯隱公應該是沒有舉行正式的即位儀式。
責任編輯:近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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